叶受记梗群叶修生贺24h活动/18:30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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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秋是一个职业杀手。但更准确地说,他算不上一个合格的杀手。他从未杀过一个人,却一直在杀手界饱受好评。


你想要杀掉一个人,无非是因为他挡了你的道,你看他不爽,你想得到某个属于他的东西。如果这些奢望都能圆满,那么,那个人的生死就不会重要了。


王杰希知道叶秋做事的准则和底线。他仅仅带着一把手枪就赶赴了兴欣基地——兴欣甚至说不上是一个佣兵组织,缺少足够精良的武器和出色的人手,它最多算是能帮你解决一些人和事的地下交易市场,兴欣之所以现在名声鹊起,大部分还是因为连续三年在“黑夜”佣兵比赛里夺冠的叶秋。


佣兵组织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矩,只要你有本事不让别人摘下你的面具,你就可以一直戴着它,任何人都看不到你。几大佣兵组织的队长都是如此,从未露脸,也从未被别人活着见到面具下的面容。


王杰希调整了一下半遮着脸的面具,嘴角忍不住勾了一下,手枪的保险栓并没有拉开,他自信,即使自己单枪匹马闯进来,提出无理的甚至荒唐的要求,叶秋也不会拿他怎么样。他甚至清清楚楚,叶秋在过去的十年里受够了杀人,甚至对此感到恶心透顶。


叶秋坐在高脚凳上,一只脚踩在椅子的横杆上,一只脚悬空着,不时摇摆两下。中指和无名指夹着一只酒杯,里面的红酒微微漾开来,叶秋习惯了一身白色的衬衫,今天却穿了黑色的西服。胸前袋中一朵玫瑰斜插着,花瓣被撕扯过,有些残破。


叶秋脸上的面具是暗红的,斜斜地遮住了他大半张脸,却依旧露出一双妖冶的桃花眼,似是酒劲过大,眼中氤氲着水汽。


有那么一瞬间,王杰希想窥探这面具下藏着的是怎样的一张脸。


是,可以说这个灰色地带的很多人,都对叶秋感兴趣,在“性”方面,或是在“爱”方面。但仅仅只是感兴趣罢了,几乎所有人,在对他有了想探究的欲望后,就会压抑住这种感情——所有人都清楚,这种欲望会让人陷入深渊,他们清醒着。


既是由于他们的从骨子里的一点点胆怯,对于这位称得上是罂粟的王者的敬畏,又是因为不够,仅仅是兴趣,完全没有达到求之不得的地步。大概所有人都没曾经想过,真正将之欺压身下的一天。


王杰希一边笑着走上前,一边挥开前来送酒的服务生,他内心暗嗤了一声,有些嘲笑自己的怯懦,又有些抚慰自己——没人能得到叶秋的。


没有人。


叶秋抬眉看了看王杰希,眉目里全是痞气,带着轻挑的意味,向王杰希举了举杯。王杰希望了望杯中几乎是满的红酒,又看了一眼台上的酒瓶,轻笑道:“叶秋,你这个酒量就别喝酒了。”


叶秋一听,虽是有些气,却也无法反驳,自从上次酒会以后,自己一杯倒的名头就算是彻底传出去了。整个灰色地带就没几个不知道的。虽说红酒不是一下就能让自己醉倒的,但后劲仍旧很大,刚刚不过是抿上一口,脑子就有些糊涂,连带着眼前也迷迷瞪瞪的,只能看清楚王杰希风衣的衣角。


叶秋禁不住笑,他怎么看都觉得王杰希这两只眼睛大小不一,笑的东倒西歪的,王杰希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叶秋这么夸张地在笑什么,看着眼前笑得一抖一抖的发顶和翘起的发梢,忍不住想上手揉一把,却被叶秋马上躲开了。


叶秋眼里还有笑意,却让人觉得胆寒。王杰希丝毫不尴尬地收回手,又不是第一次了,自己不是,别人也不是。又不是没人尝试过亲近他、接触他、甚至拥有他,结果呢?不是失败,而是还未尝试就已经被拒之千里了。


叶秋放下酒杯,杯底叩击在木头的柜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,笑问:“什么风把你吹来了?”


王杰希笑,手指轻轻敲了一下木栏,然后说:“有兴趣帮我去耍一下蓝雨的喻文州吗?”


叶秋抬眼鼓了鼓脸颊,道:“怎么突然要耍他?我可没时间。”


“上次那个单子成交了,你们要的材料我过几天给你。”


叶秋挑了挑眉,说:“你们微草和蓝雨的矛盾什么时候这么重了?”王杰希无奈的扯了扯嘴角,这次要不是喻文州坑了一把微草的小辈,他还不打算把叶秋送上去。


但对于喻文州这种无论何时都貌似处变不惊的人,除了让他受一次痛彻心扉的情伤,暂时也想不到其他办法能使之失魂落魄了。


“你想让他爱上我?”


“是。”


“王杰希,这怕是你做的最不明智的决定了。”叶秋咬了咬嘴边泛起来的死皮,最近白天太忙,都没时间喝水,然后起身,搭住了王杰希的肩膀道。


“若是我也爱上他了,那你们微草,不就两面受敌了吗?”


王杰希低了眼眸,一只脚架在高脚凳的凳脚上,转过半圈道:“你若是真能爱上一个人,我输了微草也不是不甘心。”


叶秋直起身子,手指拍着掌心,声响响彻了寂静的吧台,道:“我是不太可能爱上他,可也不是不可能,若是爱上了。”叶秋话未说完,便踏出大门,余下的半句被他藏进了喉口,连同一口酒一起堕进皮囊。


“若是爱上了,那便不辞一切也要得到。”王杰希低声回答,仅仅一日之前,喻文州也曾说过这句话。相似的人往往不适合在一起,因为彼此太过于心知肚明,往往少了猜忌,又少了起伏。


喻文州打开门的时候,看见门口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,一身衬衫上全是淋漓的血滴下来。喻文州不是乐善好施、随手捡个人回家救治的人,但这次他把这个人带回家——是因为那个人没有开口求助,只是看着他时,被那双眼睛魇住了吗?是因为嗅到那个人身上有和自己一样的、带着刺的气息了吗,还是因为二十多年来无趣、无目标、无念想的生活终于过不下去了,需要找个人来作调料?


喻文州事后想了很久,也想不出原因,但庆幸地事,他把他接进了家里——就算后来的后来,他又逃走了,但至少能重新抓回来,而不是错过。


那个人自称叶修。


叶修一开始是睡在客房里的,喻文州第一天晚上去看他的时候,瞥见那个人睡得沉,一点儿防备也没有,轻微地打着鼾声,眉头蹙在一起,鼻尖也皱着——整个人蜷成一个毛毛虫,窝在床的一角。


第二天起来的时候,喻文州帮他换身上的药,第一次听他开口说话:“我叫叶修。”换药的时候,那个人没有哼哼唧唧地喊疼,只是咬着唇肉。这反倒让喻文州有些想抱住他,可是喻文州到底还是克制住了,喻文州帮他绑好绷带,只回了一句:“喻文州。”然后扔了一条毛巾给他。


喻文州发现这个人有很多很多细小又可爱的习惯。


比如说,叶修吃饺子一定要配薯片,,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习惯,一包薯片嘎吱嚼,一只只饺子入肚。叶修不会喝酒,顶多几口红酒下肚,就满脸润红眯眼,昏昏欲睡的样。叶修喜欢在吃完饭后就把自己摊在各种地方,阳台上、床上、沙发上,一圈圈儿摸着小肚皮。


叶修说话也不是软软绵绵的,但偏生了儿化音,说话有时候着实让人来气,但又偏生喻文州是个不会生气的主儿,于是一家中,一个惹人生气,一个不爱生气,倒也从未吵架。


叶修有些认床——或者说很犟——自从第一次上过客房的床以后,就认定了这是他的床,后来喻文州百般折腾,也没能把叶修哄去主卧,只得自己把主卧的床想方设法卸了,才找了个面子跑到客房去和叶修睡。


叶修会用枪——虽然他一直装着不会,但喻文州早就发现叶修手心里全是握着枪柄磨出的茧,就连身上也有不少细细碎碎的伤痕,就算叶修一直搪塞着是烫伤,但喻文州不信,想来叶修自己也不信。


再比如说,喻文州在给叶修买衣服的时候没去问叶修的尺寸,只是自己挑挑拣拣,穿起来也正正好。叶修拎着衣服问:“文州,你怎么知道我衣服的尺寸?”


“抱着抱着就清楚了。”喻文州伸手比划着,“只是近来你又有些胖了,胖些好,不咯手。”


半年后。叶修离开了。


叶修走以后,喻文州知道自己找不到他,他很清楚,叶修想出来,自己会出来的。叶修不想出来,哪怕是身为“疑似恋人”的自己,也逼不出来。


但没去找是一回事情,爱而不得又是另一回事,喻文州想着,若是在自己求婚那天就准备一个手铐把叶修锁起来,是不是就好了?若是在叶修喝的果汁里下点酒,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——一个人睡在客房里,失眠,想着过去半年,梦着未来的百年。


能有什么办法?


叶修就是这么一个任性的人——说他是小孩也罢了。


于是第四界佣兵比赛“黑夜”开幕,兴欣与蓝雨对上后,喻文州和叶秋阴差阳错地对上,很奇妙地,叶秋在看见喻文州后转身就跑,吓坏了旁边围观的诸如自诩叶秋好友的黄少天、诸如信誓旦旦下注叶秋十秒内稳赢的叶吹二号方锐、诸如就算戴着面具也脸色铁青的韩文清。


几个人木楞在原地,没看到叶秋被一向动作温吞的喻文州抓住,直接按住亲了下去。几个人呆若木鸡,直到喻文州把叶修放开,才迟钝地发出抽气声。


“卧槽。”


“呆滞。”


“夭寿了!!!”


“震惊!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?”


“拍照没拍照没!”


“喻文州吻技不错啊。”


“隔着面具亲亲不会怪膈应的吗?”


“我爱你。”


“所以别想逃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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